第一个版本,出自曹魏官员王沈所著的《魏书》:“太祖……从数骑过故人成皋吕伯奢;伯奢不在,其子与宾客共劫太祖,取马及物,太祖手刃击杀数人。”
第二个版本,出自西晋史家郭颁的《魏晋世语》:“太祖过伯奢。伯奢出行,五子皆在,备宾主礼。太祖自以背卓命,疑其图己,手剑夜杀八人而去。”
第三个版本,出自东晋史家孙盛的《杂记》:“太祖闻其食器声,以为图己,遂夜杀之。既而凄怆曰:‘宁我负人,毋人负我!’遂行。”
三个版本的共同点,就是曹操的确杀了吕伯奢的家人。然而,曹操究竟为何杀人,这才是本案的焦点。
按照王沈的说法,是吕家人见财起意,要抢劫他的马匹和财物,曹操不得已才把他们杀了。果真如此的话,曹操属于正当防卫,顶多算是防卫过当,理应得到世人的谅解,就算把他拉上法庭,要让他负刑事责任,法官估计也会酌情从宽。
问题在于,王沈的说法可信吗?
首先,我们来看一下王沈的身份背景。实际上,史学家只是他的第二身份,王沈的第一身份其实是曹魏的大臣,在曹髦(曹丕孙子)时代官居侍中。说白了,他就是曹魏公司的高管。我们能指望他一边领着曹家的高薪,一边写史揭露公司创始人曹老板的杀人罪行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