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我俩形影相随,引起了大家的注意。特别是我表哥很高,而我却很矮,两人成了挺可笑的一对。他身材修长,小脸蛋像个干苹果,弱不禁风,走路没力,引起孩子们的嘲笑。
大家用当地方言给他取了个绰号:“蠢驴”。我们一出来,就听见大家冲我们喊“蠢驴”。表哥比我耐得住性子。我生气了,想打架,这正是那帮小浑蛋所希望的。我打起来,但被人打了。我可怜的表哥尽量帮着我,可他体弱,一拳就被人撂倒了。这一下,我可火了。可是,尽管我没少挨拳头,但他们毕竟不是冲着我的,而是想打“蠢驴”。而我这么怒不可遏反而添乱,所以我们只有等他们上课时再出门,免得被那帮小学生哄笑追赶。
我已经是一个行侠仗义的游侠骑士了。作为一个真正的帕拉丹[10],我只差一位贵妇人了。我倒是有过两位。我不时地去沃州小城尼翁看我父亲。他已在那儿定居了。他很受人爱戴,连他儿子也跟着沾光。在我在父亲身边那不长的逗留期间,大家都争相邀我做客。特别是有位维尔松太太,对我更是抚爱有加。除此而外,她女儿还拿我当她的情人。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成了二十二岁的姑娘的情人,究竟怎么回事,是可想而知的了。但是所有这些工于心计的姑娘都非常喜欢把小洋娃娃这么摆在前面,以遮掩大洋娃娃,或者通过她们善于使之诱人的把戏来勾引大洋娃娃。可是,就我而言,看不出我和她有什么不般配的,所以我便当了真。我把整个心,或者可以说把整个脑子全放在这事上面了。因为我只是脑子里恋着她而已,尽管我爱得入痴入迷,尽管我因为激越、骚动、癫狂而做出一些令人笑得前仰后合的举动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