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会藏书楼和公共藏书楼的创建,已摆脱了封建藏书楼单纯藏书的功能,而演变为服务于社会、服务于公众的创办宗旨,这就逐渐推动了近代面向社会的公共图书馆的兴起。
(四)辛亥革命前夕图书馆事业的发展
1896年,“图书馆”一词经梁启超由日本介绍到中国,1902年,清政府颁行的《学堂章程》中,提到“大学堂当附属图书馆一所”,这是中国官方文件中首次出现“图书馆”一词。
20世纪的前10年,是新式图书馆迅速发展的时期。这一时期,公共图书馆、学校图书馆、专业图书馆和私人图书馆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。我国首部图书馆法《京师图书馆及各省图书馆通行章程》也于1909年12月由学部奏请拟定,对设立图书馆的目的、藏书范围、职责、管理制度、图书管理与流通等都作了规定。
各省公共图书馆的创建真正奠定了中国近代图书馆事业的基础。1904年,长沙知识界创办湖南图书馆兼教育博物馆。1906年湖南巡抚庞鸿书拟定章程,拨给经费,委派官员,创设湖南图书馆,这是中国最早的一个公共图书馆。此后湖北、吉林、黑龙江、河南、山东、陕西、云南等省也相继建立了省级公共图书馆,它们均在一定程度上向社会开放。京师图书馆也在李瑞棻、罗振玉和张之洞的奏请下于1909年开始筹建。